2016年度关税实施方案正式实施——方案采纳了协会提交的相关提案共18项
从2016年1月1日起,电视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用取像模块将享受3%的暂定税率。以协某会员企业一家估算,2016年就可因此次降税节约成本近800万元人民币。降税传递出了支持国内摄像机、监控机、数码相机等产品制造产业和相关音视频产业发展的明确政策信号,企业扩大相关产品进口、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积极性高涨。
协会调研时发现,随着消费水平的提升,摄像机、数码相机、车载摄像头和视频监控机等产品的市场不断扩大,但由于作为其主要关键部件之一的取像模块技术含量很高,目前国内生产的同类产品在成像技术、清晰度、整体封装质量等方面均无法满足要求,达不到较高的产品稳定性的需求,因此还需进口。所以协会联合企业,共同提出了电视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用取像模块享受3%暂定税率的提案,并获海关和税则委的采纳。
这只是2015年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通过调研企业,促成19项产品关税优化调整的一个例子。2015年由协会递交的19项产品关税优化调整提案中,18项得到了采纳并实施,建议采纳率超过94.7%,惠及行业多个企业。
协会提示,年度《关税实施方案》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制定,协会每年都会向有关部门递交关税实施提案。广大企业都可以就税则的修订调整向协会提出相关建议,协会经过筛选审核后,将通过实地调研、走访企业、问卷调查、座谈研讨、数据统计分析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并形成次年税则修订调整建议上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