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规范电子音响行业经营合作秩序,切实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侵害行业及广大会员合法权益,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26〕74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国电子音响行业发展实际,现就全行业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专项工作重要意义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常态化推进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工作,对规范行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各会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是企业合规经营、防范风险的必然要求,更是行业主体践行社会责任、维护行业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请各会员单位切实增强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抵制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业交往行为,共同筑牢行业自律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产业发展环境、安定有序的行业生态环境。


二、全面自查自纠,严守合规经营底线红线

各会员单位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风险防控意识,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严格对照民政部文件各项规定,逐条逐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与各类非法社会组织产生任何形式关联、合作、往来,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一)不倡导、不发起、不参与成立非法社会组织,不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

(二)不接受非法社会组织作为本单位分支机构、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逃避监管提供任何庇护;

(三)不将银行账户、活动场地等提供给非法社会组织使用;

(四)自有宣传渠道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任何服务;

(五)不资助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的捐赠、资助;

(六)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活动,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七)禁止发起、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人员担任本组织负责人、名誉职务等;

(八)禁止非法社会组织或其负责人参加本组织任何活动。


三、强化宣传引导,构建行业共治共享格局

各会员单位要主动履行行业宣传责任,积极参与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政策宣讲、警示教育、合规培训等活动。充分利用企业官网、内部公告、员工培训、行业交流、上下游对接等多渠道、多场景,常态化普及非法社会组织整治相关政策法规,向企业从业人员、合作伙伴、上下游企业、客户群体全面传递工作要求。深入揭露非法社会组织的惯用套路、虚假噱头和社会危害、行业风险,引导全员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各类活动,凝聚全行业打击整治合力,营造全民知晓、全员抵制、全域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信息核验,依法依规防范化解风险
各会员单位在开展行业交流、对外合作、资源对接、活动联办等工作中,凡涉及社会组织合作往来的,必须严格开展资质核验。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平台”(chinanpo.mca.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精准核查合作社会组织的注册信息、资质真伪、合法合规性,坚决杜绝与非法社会组织、疑似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合作。
日常经营中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违规行为的,可通过上述官方平台、微信端口及时举报,也可直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民政部门实名举报;涉嫌违法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若本单位合法权益遭受非法社会组织侵害,要及时通过官方声明、法律诉讼、投诉举报等合法途径澄清事实、挽回损失、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员工、合作客户等相关主体提升风险防范意识,遭遇非法社会组织侵扰时依法合规维权。
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全面落实自查自纠、宣传引导、风险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切实筑牢行业合规防线,共同推动电子音响行业规范、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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